独生子女并非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依据民法典规定,除子女外,被继承人的爸爸妈妈、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继承开始的时候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所以,假如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或妈妈先于外婆外公去世,那样,爷爷奶奶、外婆外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同样可以继承爸爸妈妈遗产。
目前时期,一般爷爷奶奶辈的人总是不止一个孩子,这就会导致爷爷奶奶、外婆外公去世后,他们的遗产并不会消失,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,这也就使得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们,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。
假如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,那样即使是独生子女,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。
比如:假如你由于工作忙,又要照顾你的小家,顾不上照顾爸爸妈妈,结果,爸爸妈妈把时常照顾他们的隔壁小王视若亲生,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王,并签署了遗赠协议。那样此时,你作为独生子女也是不可以全部继承爸爸妈妈遗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