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,按规定就要准时去申请工伤认定,结果出来之后就能享受工伤待遇。不过,如果你受的伤较为紧急的,那样目前就得进一步考虑做劳动能力鉴别。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别的,第一就得了解什么时间开始做劳动能力鉴别。
按规定,你在工伤事故之后,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存在残疾、影响劳动能力的,那样就要开始进行劳动能力鉴别了。
在做劳动能力鉴别时,你需要带上下面的证据材料:
1、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还有复印件;
2、你本人的正面免冠彩照一张;
3、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;
4、两份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别申请表》;
5、医院的初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,如医院初次诊断的病历等有关资料。
确定这类材料之后,你就按下面的步骤进行:
1、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,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,带上上面提到的有关申请资料,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。
2、劳动鉴别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若你给的材料不全,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对你说补全。所以,外出之前必须要看下是否上面几种材料
3、劳动鉴别委员会审察资料齐全后,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别,并作出鉴别结论。
4、劳动能力鉴别委员在作出鉴别结论之日起20日内,会将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准时送到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,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。
所以,整个步骤并非那样复杂的,只须确订做劳动能力鉴别的时间就能了,虽然劳动能力鉴别没明确期限,但在实质中,你还是越早鉴别对你本人越有利,工伤后时间越长,等你的劳动能力恢复得更好,那样伤残鉴别等级会越低。如果这种结果,那样你享受的伤残待遇也是会减少的。